国家中医药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提出中医药要为“健康中国”作贡献

来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深刻领会“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以及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思想路线 

 •深刻认识中医药对于打造“健康中国”的重大意义 

 •深刻认识积极发展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的深刻内涵 

 •加强推进中医药立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认真贯彻落实好“两会”精神,切实抓好刘延东副总理重要讲话贯彻落实年和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3月18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中心组进行2015年第一次集体学习,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国强在讲话中指出,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两会精神,深刻领会“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以及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思想路线;深刻领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步骤,紧紧围绕“四个全面”谋划推进中医药工作。 

 王国强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水平,打造健康中国,强调要积极发展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为医药卫生事业和中医药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张德江委员长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强调要推进包括中医药法在内的重点领域立法,为实现国粹有国法保障奏响了最强音。深化医改,打造健康中国,中医药大有可为。实现中医药立法,从法律层面明确中医药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将为中医药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王国强要求,一要深刻认识中医药对于打造“健康中国”的重大意义;二要深刻认识积极发展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的深刻内涵;三要深刻认识中医药在深化医改中的独特作用;四要加强推进中医药立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五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两会”精神,切实抓好刘延东副总理重要讲话贯彻落实年和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王国强号召全系统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和2015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医药“五种资源”新定位,从国家战略高度,加强谋划,深化改革,推进立法,提升服务能力和继承创新能力,推动中医药工作再上新台阶。具体包括加快推进中医药立法;推动出台中医药发展一揽子规划;深化中医药改革;切实提高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加快发展中医药产业等六个方面。 

 王国强强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一是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指导行动,切实把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发挥好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政治方向。三是加快促进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围绕抓法治,全力推动法律制度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推动中医药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会上,中国中医科学院院长张伯礼代表、中华中医药学会副秘书长洪净委员分别传达、交流了两会精神和参会感受。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建中、王志勇、闫树江出席并作专题发言,局办公室、人事教育司、法监司、机关党委、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中医药报社、局科技交流中心主要负责人作了发言。

相关推荐

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军队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加强综合医院(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下同)中医药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详情]
发展中医药是历史的选择
中国梦是中华民族复兴的集中体现,是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中国”的高度概括。我们要充分认识到中医药作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瑰宝对于我国医药、经济、科技、文化、生态文明等领域所具有的战略价值,对于推动健康中国建设,实现中国梦的战略意义。人的健康是一切的基础。中国梦,首先是人的生存梦、健康梦。有了健康才有梦的追求。中医药保障国人实现健康梦,中医药可助国人实现中国梦。 [详情]
第三届中国中医药民族医药信息大会召开
推动“十三五”时期中医药信息化实现跨越式发展 [详情]
中医药信息化发展“十三五”规划
 中医药信息化是实现中医药振兴发展的重要引擎和技术支撑,也是体现中医药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全面提升中医药信息化水平,以信息化驱动中医药现代化,是适应国家信息化发展新形势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的必然选择。根据《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国发〔2016〕15号)、《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47号)和《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国中医药规财发〔2016〕25号),制定本规划。 [详情]